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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地法

 

略释大地法名者,

论云:行处,若此是彼所行处,即说此为彼法地。释一字义也。地是心王是心所所行处,故言,谓行处也。 言若此者,此心王也。言是彼者,彼心所也。所行处者,心是心所行处也。即说此为彼法地者,由心是行处故,即说此心为彼心所法家地也。
大法地故,名为大地。释大地二字也。 此言者,目受想等十心所也。以受想等,通三性等一切心品,故名为。 若言大地,还目心王,心但是地,而是非大。 今言大地者,大法之地,名为大地,依主释也。
此中若法,大地所有,名大地法,谓法恒于一切心有。此释大地法三字也。此中者,此心所中也。 此心所中,受想等十心所法,是大地家所有,名大地法。大地之法,名大地法,依主释也。 故知唯言大者,但目心所; 若言大地,便目心王; 言大地法,即还目心所法也。此上有两重依主释,善应思之。
【思考题】 一、心所法有哪几种?为什么说“心所且有五者”? 「心所」有五种,也叫五地。「大地法等」,「等」,还有四种。「异」,这五种有差别。 为什么说「且有五」呢?因为五地之外,还有不定地没有摆进去,姑且就五种来说。
二、大地法的名字怎么安的? 「论云:地谓行处」,大地法的「地」是「行处」,走路,活动的地方。 先讲「地」的意思。「地是心王」,这个「地」实际上就是心王。心所在心王上行动。 五类心所法(大地法等)都在心王上行动,心王是心所法行动的地方。
再讲「大地」。「此言大者,目受想等十心所也」,受想等十个心所很大。 善恶无记三性的一切心品都有受想思触欲等十个法,它们存在的范围大,所以这十个法称为大地法。 心所法叫大,大所行的地方是心王。「还目心王」,大地还是指心王。
假使某个法,是大地即心王所有的,这个法就叫「大地法」,也就是心所法。「谓法恒于一切心有」,一切心里边都有它,这个心所法叫大地法。这是解释大地法。
大地法: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“大”在此处为遍行义,地是指心所的所行处——心王而言。大地法即在人的一切心理活动中都发生作用的心所,包括十种: (1)受:为领纳义,即有情接触外境而产生的情绪作用,亦即五蕴中的受蕴。佛教对于身体感觉和心理感受有严格的区分:身体上舒适的感觉称为乐受,反之称为苦受;心理上适意的感受称为喜受,反之称为忧受;非苦非乐受与非忧非喜受通称为舍受。此五者合称为五受。 (2)想:为取像义,即人执取外境而在心中形成一定的形象和概念的认知能力。亦即五蕴中的想蕴。 (3)思:为造作义,即在想(形象或概念)的基础上进一步产生的思维活动,是人的行为的根本推动力量。 (4)触:即接触,是根、境、识三者和合所产生的心所。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缘于根、境、识的和合,因此一切心心所法的生起,都要靠此触心所的作用。 (5)欲:即欲望,是对事物有所希冀或欣求的心理活动。欲心所有善性的也有恶性的,善的(善法欲)如发出离心、菩提心,希望使自己或众生离苦得乐等,恶的如杀、盗、淫等欲望。 (6)慧:即简择,简择有简别、抉择、推求三义。慧就是对所缘之法辨别其善恶、邪正的心所。 (7)念:为明记不忘义,即对过去经过的境界,在心中形成清楚的印象而不忘失的心所。 (8)作意:为警觉义,即在接触某境界时,心中引起注意、有所警觉的心所。 (9)胜解:为于境印可义,即对某种正确的思想、见解能确定不移地认可,而不被别人所改变的心所。 (10)三摩地:为心一境性义,即精神集中,专注于某一境界而不移动的心所,亦即定的异名。